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环保部、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了《关于在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将通过价格、财政、融资等手段,鼓励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。意见提出,到2020年,燃煤电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,由现有的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治理领域全面扩大至废气、废水、固废等环境污染治理领域;社会资本更加活跃,资本规模进一步扩大;第三方治理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;环境服务公司技术水平能力不断提高,形成一批能力强、综合信用好的龙头环保企业。意见表示,通过价格、财税